- 工程建设政策报告(2025年一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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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1.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的通知(建办质〔2024〕63号,2024.01.03发布)
内容摘要:
住建部制定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现予印发,各地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从源头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
原文链接: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4/art_d0bab8f6afbd4bb2868b83fc0440f461.html
江苏省:
1.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发布《江苏省智能建造消耗量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苏建价〔2024〕163号,2024.12.31发布)
内容摘要:
江苏省住建厅编制了《江苏省智能建造消耗量补充定额(试行)》,现予发布,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本补充定额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配套使用,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采用智能建造施工技术的建设工程。
原文链接:
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4/12/31/art_8639_11460155.html
2.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明确材料预算价格中含税价和除税价计算方式的通知(苏建价函﹝2025﹞2号,2025.01.08发布)
内容摘要:
为减少工程建设各方在材料预算价格方面的争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现对材料预算价格中含税价和除税价的计算方式明确如下:材料预算价格=〔采购原价(包括供销部门手续费和包装费)+场外运输费〕×(1+0.02),其中0.02为采购保管费费率;材料预算价格除税价=材料预算价格含税价/1.02/(1+增值税税率)+材料预算价格含税价/1.02×0.02,其中增值税税率按税务部门规定执行。本通知从2025年2月1日起实施。
原文链接:
http://www.jszj.com.cn/xydt/001002/20250108/4a80d85f-220f-4cac-bd44-fb2300103456.html
3.常州市住建局:关于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应用智能辅助评标的通知(常住建〔2024〕267号,2025.01.02发布)
内容摘要:
常州市住建局决定在常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智能辅助评标,推进评标方式从传统人工向“人工+智能”转变。智能辅助评标,指在投标人信用承诺的基础上,通过对投标文件结构化数据比对、大数据分析和交易流程智能引导等功能,将评标前准备和客观项评审等工作由系统自动完成,并得出结果的智能辅助评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智能辅助评标系统主要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和评标系统组成。目前已实现评标全程智能化、客观评审标准化、数据分析精准化,能有效提升评标效率和质量。
原文链接:
https://www.changzhou.gov.cn/gi_news/252173580670627
4.无锡市住建局:关于明确无锡市建设工程计价解释及计价争议解决办法的通知(锡建建市〔2025〕1号,2025.01.10发布)
内容摘要:
计价解释采用实名制咨询,咨询人员应提供工作单位、本人姓名和建设工程项目名称,通过电话咨询、现场咨询、“江苏省计价依据动态管理系统”咨询三种方式进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发生工程计价争议时,还可通过合同约定或共同协商,按《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争议评审规程〉的通知》(苏建价协〔2023〕11号)精神,自愿确定由江苏省或无锡市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解决计价争议。
原文链接:
https://js.wuxi.gov.cn/doc/2025/01/10/4477586.shtml
三巡其他地区:
1.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建〔2025〕1号,2025.01.10发布)
内容摘要:
福建省住建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闽建建〔2006〕59号)同时废止。
原文链接:
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gcjs_3791/202501/t20250110_6698972.htm
2.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征求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意见的公告(2025.01.03发布)
内容摘要:
浙江省建设厅起草了《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征求意见稿)》和《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0日。
原文链接:
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9976.html
3.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支持江西省建筑业重点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赣建链办〔2025〕1号,2025.01.03发布)
内容摘要:
1、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并指导特级(综合)和一级(甲级)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依法依规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优化资质结构。2、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大指导帮扶力度,支持企业推进智能建造、绿色建造、数字建造,积极参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及示范工程认定、CIM、BIM技术应用、科技创新平台培育、改革试点等。3、深化对接合作机制。建立企业与进赣央企、国有建筑业企业结对联合机制,助力企业参与城市轨道、综合管廊、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水利、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4、鼓励创建优质工程。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五5、实行差异化动态监管。合理减少对企业承建项目的检查频次,引导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高效规划生产经营活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6、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实行保证金差异化缴纳,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对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缴保证金或降低保证金缴纳比例(额度)。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持续深化政银企合作机制,发挥省建筑产业链金融服务团作用,常态化开展产融对接,增进银企沟通和互信,提高企业融资便利性和可获得性。8、鼓励企业“走出去”。做好企业境外承建项目情况跟踪,加强境外业绩、奖项认可支持。9、化解涉法涉诉问题。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与各级法院、仲裁机构建立“诉调对接”“裁调对接”联动机制,帮助企业简便、快捷、低成本地解决建筑领域系列矛盾争议,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和防范经营风险能力。十、建立优质服务通道。建立“政企直通车”服务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强化工作调度,定期会商研究,积极推动解决企业发展问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原文链接:
https://zjt.jiangxi.gov.cn/art/2025/1/6/art_40687_5104815.html
4.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征求《江西省智慧工地费用计取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5.01.07发布)
内容摘要:
江西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智慧工地费用计取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
原文链接:
https://zjt.jiangxi.gov.cn/art/2025/1/7/art_40724_5106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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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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